鯊魚鰭不離身、永續鯊魚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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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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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育及永續利用鯊魚資源,農委會於101年1月19日發布「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簡稱「鯊魚鰭不離身」法規),以由近而遠、先大船後小船等漸近方式,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
目前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對鯊魚資源之養護管理,採取禁捕相關資源較少之鯊魚物種,及鯊魚漁獲物於卸載時,鯊魚鰭與鯊魚身之重量比例(簡稱鰭身比)不得大於5%等措施,惟「鰭身比不得大於5%」措施,因仍存有割鰭棄身及無法永續利用鯊魚資源之情形,為確保鯊魚資源永續利用,政府有必要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
「鯊魚鰭不離身」法規將漁船分為「鯊魚漁獲物以冰鮮方式保存之漁船」、「鯊魚漁獲物以冷凍方式保存之總噸位一百以上漁船」及「鯊魚漁獲物以冷凍方式保存之總噸位未滿一百漁船」等三種類型,並依該等漁船作業狀況,訂有緩衝期程加強宣導,直至101年4月1日始開始執行處分,初期違反規定者,先處罰鍰,再處收回漁業執照等處分。
鯊魚為一種重要漁業資源,國人利用鯊魚魚肉做成鯊魚煙、魚丸及魚排等各式佳餚是台灣傳統飲食文化一環,政府較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提早規劃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除為鯊魚資源之養護管理盡一份心力外,亦為確保我國固有之傳統飲食文化得以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