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獲物售魚核銷
- 修改時間
- 109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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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內容
法令依據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79條、「鮪延繩釣漁船赴 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第64條、「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第66條、「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39條及「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39條。 應附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銷售資料(至少包括銷售對象、魚種及數量)。審核流程 完成時間 六個工作天。 申辦方式 1.將申請書件e-mail至srofc@ms1.fa.gov.tw或傳真(07-8136591)受理掛文,承辦員將替您先行審核辦理。
2.傳真者,並請電話聯繫人民申請案件服務中心(陳小姐)是否收案件。
3.另請將正本寄至人民申請案件服務中心補件即可。業務承辦人 蕭美足 07-8239647 林易昌 07-8239654 施文婷 07-8239738
羅傳賢 07-8239658 巫靜怡 07-8239648 黃靖如 07-8239687
李惠斯 07-8239657 楊克誠 07-8239665 蕭婉婷 07-8239664
吳惠雅 07-8239649 傅姿蓉 07-8239650 郭淑華 07-8239661
黃秉岳 07-8239656 陳昱汝 07-823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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