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呼籲消費者審慎選購漁產品(93.04.01)
- 發佈日期
- 93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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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294號
漁業署呼籲消費者審慎選購漁產品有關聯合報報導台中市衛生局抽驗查獲二件金線魚含有甲醛反應案,漁業署表示甲醛即俗稱之福馬林,具有濃烈藥水味,魚體如使用甲醛處理後,會有濃烈藥水味,且產生肉質變硬、變酸及眼睛變白等現象。消費者可以藉由視覺、嗅覺、觸覺檢視魚貨之新鮮度、色澤、氣味、質地,以及是否有異味、肉質變硬等人工官能判定方式,予以初步篩選。倘若覺得魚貨品質有異常,無法辨識產品品質,亦可洽請當地衛生單位提供檢視服務。
漁業署表示,目前各縣市地方政府輔導之主要魚市場,如蘇澳、台北、三重、新竹、埔心、東港等衛生檢驗人員不定期至魚市場抽驗魚貨之品質衛生,進行人工官能檢驗,檢視樣品之新鮮度、色澤、氣味、質地、夾雜物等,並實施簡易抽驗pH值、過氧化氫、硼砂、二氧化硫、螢光漂白劑等檢驗項目,對於不符合衛生品質安全之魚貨,禁止其在魚市場進行拍賣,並請業者改善處理。
至於甲醛檢驗方面,目前各魚市場尚未具此項檢驗設備及技術,該署將輔導魚市場抽樣送各縣市衛生局辦理檢驗,並進行必要之貨源追蹤管理。此外,該署亦已洽請衛生單位,研究提供快速簡易之甲醛檢驗方式,提供魚市場或賣場等相關產銷業者使用。漁業署說,消費者除了選購生鮮魚貨之外,亦可選購標示及包裝完整,品質有保障之品牌漁產品,如CAS或海宴證明標章之漁產品等。
最後,漁業署特別呼籲業者勿使用不合法之添加物,而販售魚貨之賣場應加強魚貨原料品管工作,期確保國產水產品衛生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
聯絡人:漁政組加工及運銷科科長 胡其湘
電 話:02-3343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