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漁業署公佈三、四月養殖水產品監測結果(93.05.31)
- 發佈日期
- 9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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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306號
農委會漁業署公佈三、四月養殖水產品監測結果
農委會漁業署5月31日持續公佈今(93)年3月及4月份養殖水產品衛生品質監視檢驗計畫結果。
漁業署說明,該署於本(93)年度補助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委託各地水產檢驗服務中心辦理的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衛生品質監視
檢驗計畫,係以魚塭集中地區的吳郭魚、虱目魚、鰻魚、鱸魚、石斑、鯛魚、草蝦、白蝦及文蛤等大宗養殖水產品為採檢對象,3、4月份
共採取樣本1,677件,檢驗藥物殘留8,229項次、染劑殘留34項次、衛生條件菌104項次、重金屬180項次(如附表一),其中1件樣本檢出歐索林酸、8件樣本檢出硝基(口夫)喃(含代謝物)、5件樣本檢出抗生素殘留、1件樣本檢出腸炎弧菌、1件樣本檢出沙門氏菌,即由主管
縣市政府週知業不得上市並輔導養殖業者予以改善,俟複驗合格後始准予上市外,其餘養殖物均未檢出大腸桿菌、霍亂弧菌等微生物及磺
胺劑等藥物之殘留。漁業署表示,對於臺灣西部海域養殖牡蠣(包括新竹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台南縣)之重金屬(銅、鋅、鉛、鎘、
汞)含量亦特別加強檢驗,共檢驗295件樣品(如附表二)。
聯絡人:養殖漁業科科長 李孟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