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印度洋海域大目鮪及黃鰭鮪之年度漁獲總配額及單船漁獲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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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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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21337917號公告
主 旨:公告113年度印度洋海域大目鮪及黃鰭鮪之年度漁獲總配額及單船漁獲配額。
依 據: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113年度印度洋海域之大目鮪漁獲總配額為11,488公噸(以未處理之全魚重量計,以下同),黃鰭
鮪漁獲總配額為10,688公噸。
二、單船大目鮪漁獲配額部分:113年度印度洋鮪延繩釣漁船全年單船大目鮪漁獲配額原則如下,實際
得使用之配額以主管機關許可之配額為準:
(一)大目鮪組漁船及長鰭鮪組漁船(以下合稱大釣船,總配額為9,845公噸):
1、大目鮪組漁船:73公噸。
2、長鰭鮪組漁船:25公噸。
(二)冷凍黃鰭鮪組漁船及一般組漁船(以下合稱小釣船,總配額為1,643公噸):
1、冷凍黃鰭鮪組漁船:20公噸。
2、一般組漁船:10公噸。
三、單船黃鰭鮪漁獲配額部分:113年度印度洋鮪延繩釣漁船全年單船黃鰭鮪漁獲配額原則如下,實際
得使用之配額以主管機關許可之配額為準:
(一)大釣船總配額為4,596公噸:
1、大目鮪組漁船:50公噸。
2、長鰭鮪組漁船:15公噸。
(二)小釣船總配額為6,092公噸:
1、本部核予各單船113年度印度洋作業許可時,小釣船依下列「102年至104年單船黃鰭鮪平均年
漁獲量」四個級距原則,核予各單船黃鰭鮪配額:
(1)平均年漁獲量0至10公噸者:10公噸。
(2)平均年漁獲量逾10公噸至20公噸者:20公噸。
(3)平均年漁獲量逾20公噸至40公噸者:30公噸。
(4)平均年漁獲量逾40公噸者:45公噸。
2、102年至104年期間無黃鰭鮪漁獲實績之印度洋小釣船或由太平洋轉至印度洋作業之小釣船核予
10公噸。
3、以現行漁船汰建新船,可承繼原汰舊漁船黃鰭鮪單船配額分配資格。
(三)小釣船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配額者,得取得已放棄汰建資格小釣船之配額,最多以2艘為限。
四、為緩解113年度大目鮪組漁船大目鮪配額減少之衝擊,有關大目鮪組漁船因申請捕撈南方黑鮪或前
往油魚漁區作業,不論漁船進入漁區期間長短,其單船大目鮪配額及黃鰭鮪配額依「印度洋大目鮪
組漁船單船大目鮪及黃鰭鮪漁獲配額調整表」(如附件)調整。
五、漁船赴印度洋作業前,仍應依程序申請印度洋作業許可,始取得113年度印度洋單船大目鮪及黃鰭
鮪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