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責任制漁業,全程瞭解遠洋漁船動態(93.08.05)
- 發佈日期
- 93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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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322號
履行責任制漁業,全程瞭解遠洋漁船動態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表示,為配合「履行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養護和管理跨界魚種及高度洄游魚種條款協定」(簡稱UNIA)有關船旗國發展和執行採用衛星通訊之漁船監控系統 (Vessel Monitoring System; VMS)的要求,落實責任制漁業,自一九九六年起,政府即推動遠洋漁船安裝VMS並回報船位工作。截至二○○四年七月止,我國已有八一三艘遠洋漁船安裝VMS。此外,漁業署自二○○○年起首度實施赴大西洋作業漁船均須安裝VMS,並透過VMS回報船位。目前在大西洋及印度洋作業之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魷釣漁船及鰹鮪圍網漁船安裝VMS達百分之百,預計至二○○四年底,在三大洋作業之一百噸以上之大型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魷釣漁船及鰹鮪圍網漁船VMS安裝率將達百分之百。至於目前已安裝VMS漁船之船位回報情況,除少部分漁船因VMS故障、機器設定錯誤或進港關機外,其每天船位回報率已達八○%至九○%。
漁業署又說,為有效運用VMS資訊,已完成建置查詢VMS資料庫,亦開放船主「免費」透過網際網路查詢船位。該資料庫可以提供船主查詢所屬漁船(含單船或船團)最近的船位及航跡顯示(配合電子海圖顯示),並可由業者自行選定船團別(例如漁業別、作業洋區別),進行船團的船位查詢,達到有效管理所屬船隊之目標。另為避免船主船位資料外洩,該查詢系統並已結合網路安全認證(SSL)制度,船主只能查詢所屬漁船船位相關訊息,以有效確保船位資料的安全性。
漁業署進一步指出,有鑒於VMS具有雙向傳輸電子郵件的功能,為有效利用該傳輸功能並推動資料中文化及即時化,並節省業者管理船隊的成本,已開發完成具有中文電子郵件雙向傳輸(含漁獲資料傳輸)功能之軟體,亦將「免費」提供該軟體供各漁船安裝在船上VMS,並編印操作手冊分送船員及船主參考,期使船員藉由本操作手冊的說明,能夠輕鬆的操作VMS、收發中文電子郵件及回報漁獲資料。
漁業署強調,VMS推動迄今已逾八年,此期間VMS確實提供漁政單位迅速確實的漁船動態資訊。為進一步發揮功能,協助船主即時瞭解其所屬漁船之作業及漁獲物動態,將逐步推動一百噸以上遠洋漁船安裝VMS及透過VMS回報漁獲量,以達到漁政管理電子化、船位資訊及漁獲回報即時化的目標。
聯絡人:遠洋漁業組陳技正文深
電話:02-3343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