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設置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 漁民生命財產有保障(93.09.08)
- 發佈日期
- 9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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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第328號
漁業署930908記者會新資料(一)漁船設置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
漁民生命財產有保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依據交通部修正之「船舶設備規則第七編無線電信設備」附表十之規定,船長12公尺(20噸)以上漁船,應設置「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EPIRB),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係安置於船艙外面,當船舶於海上遇險時,船員可以手動方式開啟示標安全栓或當示標落入海中後會因海水壓力而自動開起安全栓。當安全栓被開啟後,示標即會自動發射遇險信號,透過衛星輔助搜救系統,將遇險信號傳至地面接收台,再傳至有關搜救單位,搜救單位即能於第一時間內派出機艦前往搜救,以利搶救遇險船員及船隻。
為配合交通部上開規定以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漁業署自民國89年起即編列預算補助漁民購置,89年補助52台、90年補助140台、91年編列專款650萬元補助962台、92年編列專款390萬元補助600台。至92年底共補助1754台;日前漁業署清查結果,目前國內尚有1千餘艘漁船還未安裝此安全設備,漁業署希望該等漁船船主為保障所有漁船及船員生命財產安全,依規定儘速向所屬區漁會辦理登記,並於購置本示標後,向交通部電信總局申請架設許可,俾由該局指配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MMSI)。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本(93)年仍繼續編列有110萬元,提供補助200台經費。每台補助金額為新台幣5千元。因本補助計畫為最後一年並將於93年9月底截止申請登記,今特籲請仍未依規定辦理申請架設設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之漁船船主,保握最後機會,儘速申請登記設置。
聯絡人:漁政組漁業巡護科科長謝明慧
電 話:3343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