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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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關於漁船因違規而被處分停止補助優惠漁船油價格之執行方式,原規定收回漁船油配油手冊乙節,依財政部函復「除非該漁船同時被處分停止申購漁船油,否則其申購之漁船油尚無法令規定不得免徵貨物稅及營業稅」後,其執行方式請依下列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