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為保障水產品品質衛生安全,每年均針對上市前養殖水產品進行藥物殘留的抽驗監測工作。 漁業署為保障水產品品質衛生安全,每年均針對上市前養殖水產品進行藥物殘留的抽驗監測工作,如有檢出案件,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進行養殖水產品移動管制,複驗合格才可以上市,並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對養殖戶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