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颱風逼台,農委會漁業署籲請漁民採取防範措施(94.07.15)
- 發佈日期
- 9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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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海棠颱風逼台 農委會漁業署籲請漁民採取防範措施
依據中央氣象局於今(15)日上午8時發布之氣象資料顯示,中度颱風編號第0505號「海棠」目前位置在臺灣東方約2千4百公里的海面上,以每小時30公里的速度朝西前進。氣象局預估,今(15)日到明(16)日是颱風是否北轉的關鍵時間,最快明晚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暴風圈
17日到18日之間直撲台灣陸地的機會非常高。漁業署將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隨時啟動災害防救緊急應變機制。漁業署特別籲請漁民注意下列防範措施:
一、漁船:海上作業船隻應嚴加戒備,請儘早遠離危險區域或進港避風,並留心收聽颱風最新動態,同時與各地區漁業電台保持聯繫。在港漁船應確實做好加繫纜繩等防颱措施。漁會通訊
電台或漁民獲悉海難發生時,應以最迅速方式向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電話(02)2737-3395、(02)2388-8119】及行政院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02)2805-2465】等單位通報請求救援。二、漁港設施:各縣市政府應依主管(或代管)機關權責,確實建立災害處理架構,負責災害第一時間之緊急勘查救護作業,加強檢視漁港區域內公共設施、碼頭及防波堤結構安全,並規劃及妥善管理漁船船席。
三、養殖業者:養殖業者應密切注意塭堤的修補維護和排水路的疏通,檢視備用發電機能否啟動並添足用油,加強巡視水閘門保持操作正常,以利洪水排洩及避免海水倒灌。海上箱網及定置漁業,應徹底檢修框架、浮球、網片,妥為固定纜繩或做沉降等工作,以減少海浪衝擊,必要時,考慮搶收養殖物。
四、大陸船員安置:請各縣市政府注意轄區內大陸船員岸置處所及漁港劃設暫置碼頭區之大陸船員安置安全,並作好防颱準備。在暫置碼頭區採原船安置者,請於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時,依當地情況發布緊急上岸避難措施。漁業署表示,有鑒於6月中旬豪雨造成低漥地區積水難退,釀成養殖漁業嚴重損失,業者應隨時注意颱風最新動態,做好防颱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