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石斑魚供應上市,恢復市場消費信心(94.09.22)
- 發佈日期
- 9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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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優質石斑魚供應上市,恢復市場消費信心
漁業署22日表示,該署輔導臺灣養殖漁業漁產運銷合作社於9月22日在臺北、臺中、嘉義及新竹等地之漁產運銷公司及遠東愛買、家樂福及特易購等超市連鎖店共31處推出附驗證之冰鮮石斑魚,消費可安心至上述地點購買。另外,高雄縣養殖協會於23日開始將附檢驗報告及來源證明之石斑,以活魚方式供應台北麗晶、假日環亞、遠東、君悅等大飯店及各地海鮮餐廳。漁業署進一步說:最近發生部分養殖石斑經該署及衛生署檢出有孔雀綠殘留事件,漁業署已要求業者上市石斑魚應比照外銷鰻魚實施上市前檢驗,同時建立產銷通路監控機制,目前首先已由台灣養殖漁產運銷合作社於22日推出檢驗合格並附證明之冰鮮石斑,該社反應目前訂貨踴躍,至於活魚部分,高雄縣養殖協會率先於23日開始供應台北麗晶、假日環亞、遠東及君悅等大飯店。上述產品均附有來源證明,有任何問題可立即追蹤到養殖場。
漁業署最後表示,為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養殖水產品生產過程應有明確之衛生檢驗規範,其行銷通路亦需全程進行監控管理,該署已擬訂實施「養殖水產品上市前安全管理措施」,將對養殖魚塭擴大進行用藥之殘留抽驗,合格者方可上市,並陸續輔導各魚種建立通路可追溯機制,同時將對配合的產品協助宣導推廣。該項管理措施,已於21日邀請相關縣市政府及漁業團體開會後,立即推動實施。另外漁業署與動檢局將共同研擬修訂「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對使用偽、禁藥養殖者處以罰鍰外,亦得採取銷毀水產養殖物之措施。經過本次石斑孔雀綠事件,漁業署有決心與信心輔導監督國內養殖漁民生產衛生安全的水產品,供應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