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毒石班掛保證,身分證隨口說,公信力跌停板」,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及產銷履歷制度,確保漁產品品質衛生安全(94.10.06)
- 發佈日期
- 94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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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毒石班掛保證,身分證隨口說,公信力跌停板」
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及產銷履歷制度,確保漁產品品質衛生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副署長 陳添壽
貴報本(10)月6日刊載讀者台大農業經濟系雷立芬教授 「毒石班掛保證,身分證隨口說,公信力跌停板」乙文,關於日前漁業署針對已通過驗證養殖石斑魚進行市場取樣抽驗,結果發現一批前已通過驗證養殖石斑魚仍有還原型孔雀綠(Leucomalachite green)殘留乙事,認為應建立生產履歷制度,並嚴厲懲罰違法者乙節。漁業署93年度配合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制度已初步架構完成生產管理資訊系統,然因養殖魚種不同,對於生產履歷資訊之要求不盡相同,因此本(94)年度預定建立海鱺、台灣鯛、鰻魚等3個示範性養殖生產管理系統,並將優良養殖場生產管理系統整合為生產履歷資訊平台,特別針對海鱺更將運銷階段之履歷資訊整合成完整產銷履歷系統;雖環顧世界各國現今真正實施生產履歷制度者,僅牛隻在狂牛症陰影下日趨完善外,漁產品產銷履歷系統則多為示範系統;歐盟因捕撈及養殖業多屬單一魚種,產品標示及溯源相對較為容易,
一般而言,完整的產銷履歷制度建置極為不易。惟為建立消費者信心,提昇我國養殖水產品之水準,漁業署亦打算針對石斑,提早實施生產履歷制度。後續為建構良好水產品生產環境,漁業署將檢討相關措施之缺失,儘速予以改正,並持續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制度,輔導並監督生產業者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另漁業署已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正研擬之「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草案修正相關法規,除將建立適切之產銷履歷及優良水產品驗證制度外,並為遏止違法者僥倖心理,將嚴厲懲罰違法之行為,以有效確保漁產品品質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