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今(28)日貴報A10版林美忠記者所撰「又被日本贏去漁村一片幹聲」新聞幕後之報導(94.10.28)
- 發佈日期
- 9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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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回應今(28)日貴報A10版林美忠記者所撰「又被日本贏去 漁村一片幹聲」新聞幕後之報導拜讀林美忠記者大作後,對林君長期在南方澳深入觀察民情,關心當地漁業發展之努力深感佩服。
對於該新聞幕後論述,質疑漁業署發布新聞公開籲請船長停船接受日本檢查,筆者身為漁業署的一員,在處理「曾金順168號」漁船遭日方執法船緊追案上,謹就事實向社會大眾說明如下:
漁業署於10月25日上午接獲我駐日代表處通知,「曾金順168號」漁船被日本水產廳執法船發現在北緯30度1.1分、東經144度18.1分涉嫌違規作業,該位置在小笠原群島週邊,確屬日本依法所劃定之專屬經濟海域內,與林君文中所提日本以沖之鳥無人岩礁逕自劃設200浬專屬經濟海域之爭議情況不同,兩者自不能相比擬,有關日本逕自劃設沖之鳥無人岩礁200浬專屬經濟海域乙事,外交部已正式向日方提出我方立場。
「曾」船為台灣籍漁船,在未確認「曾」船違規情形下,漁業署獲知訊息立即請外交部向日方嚴正抗議,不得在公海強行登臨我漁船,要求日方應確保「曾」船人員安全,及提供我漁船違規之具體事證以釐清案情,並請海巡署巡護船儘速趕往案發水域馳援與日艦交涉。鑒於日本執法船追趕「曾」船,漁業署考量在海上操船追逐、閃避等動作相當危險,萬一發生任何人員或船舶之意外與不幸,絕非家屬、政府或社會大眾所樂見,若該船確無違規捕魚情事,似宜先以安全考量為重,因此透過蘇澳區漁會呼籲該船船長停船接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