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我國漁船捕撈漁獲輻射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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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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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我國漁船捕撈漁獲輻射檢測結果農委會漁業署
100年4月18日我國漁船捕撈漁獲輻射檢測結果 單位:貝克/公斤編號送檢單位樣品名稱送樣日期備註100-67屏東縣政府
(東港)雨傘旗魚4月17日符合規定100-68 鯊魚符合規定100-69 劍旗魚符合規定100-70 鮪魚符合規定100-71 新北市政府
(深奧)小卷4月18日符合規定100-72 小卷符合規定100-73 澎湖縣政府紅魽?(紅甘)4月18日符合規定100-74 台灣馬加鰆(土魠)符合規定製表人:陳秋燕科長
- 前表檢測項目為碘-131、銫-134、銫-137人工核種。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民國96年12月31日修正公佈「商品輻射限量標準」第六條規定:食品中碘-131含量每公斤限值為300貝克,銫-134與銫-137之總和含量每公斤限值為370貝克。乳品及嬰兒食品中碘-131含量每公斤限值為55貝克。
- 本表檢測結果係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核能研究所)4月18-20日之檢測報告。
- 截至100年4月18日止共計74件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