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變)造航程資料詐購漁船用油,已涉刑事不法,呼籲漁民切勿以身試法(96.03.08)
- 發佈日期
- 9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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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偽(變)造航程資料詐購漁船用油,已涉刑事不法,呼籲
漁民切勿以身試法漁業署表示,漁船優惠用油一直存在流用問題,扭曲政策美意,並造成社會誤解為不公平現象。鑒此,行政院修正發布「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自96年1月1日起實施漁船優惠用油按漁船裝設航程記錄器(VDR)之作業時數計算,取代過去易滋生流弊之出海時數計算之方式,以遏止流用,並讓優惠政策補貼真正作業漁民。本項措施實施迄今已2個多月,尚稱順利。籲請漁民朋友除配合政府裝設VDR外,切勿擅自拆下以偽(變)造航程資料詐購漁船優惠用油。
該署表示,為檢核是否有以偽(變)造航程資料,詐購漁業動力優惠用油流用情事,已建置檢核系統,並於近日發現有部分漁船主擅自將原裝設於漁船上之VDR拆下於陸地上移動,以套取作業時數之不法行為,此一行為已涉及刑事不法,該署除依違反漁業法等相關規定,從重處以收回漁業執照、追繳貨物稅、營業稅及優惠補貼款等行政處分外,並已移請地檢署檢察官進一步偵辦。
漁業署再次強調,為維護自身權益,呼籲漁民朋友切勿因一時貪念,擅自拆下VDR,以偽變)造航程資料,詐購漁業動力優惠用油流用而誤蹈法網。另該署亦仍將持續會同各地縣(市)政府、海巡及司法檢調單位執行非法流用漁船油取締工作,並從重處罰之決心絕不會有所動搖。歡迎民眾透過該署0800-082-594免付費檢舉電話,或以海巡署服務專線118檢舉,凡經查獲者,該署將予核發最高5萬元之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