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訓貳號長征大西洋暨印度洋執行公海巡護任務,漁業署與海巡署合作增強我國遠洋漁業管理效能(96.06.05)
- 發佈日期
- 9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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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漁訓貳號長征大西洋暨印度洋執行公海巡護任務
漁業署與海巡署合作增強我國遠洋漁業管理效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將於本(96)年6月5日派遣「漁訓貳號」漁業訓練船赴大西洋執行公海巡護任務,為期183日。漁訓貳號於大西洋暨印度洋執行公海巡護任務期間,海巡署亦派遣4位執法人員隨船執行任務。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本次漁訓貳號之大西洋暨印度洋巡護任務,係我國繼去年度後第二次派遣漁訓貳號執行巡護任務,並增加印度洋巡護,其目的在於將我國遠洋漁業管理觸角逐步延伸至我國主要之公海作業漁場,實地監控我國在大西洋暨印度洋之遠洋漁船業者作業動態。另一方面,亦透過實際之登臨檢查,提高我國遠洋漁業管理之效能之深度及廣度,並維護漁區作業秩序及查緝漁船違規情事發生。此外,在公海上如目擊他國漁船違規作業,亦會依區域性漁業組織規定舉証提供。漁業署強調本次巡護任務將與海巡署共同攜手執行,並進一步擴張巡護區域,提升我國管理強度,期能以此建立我國執行各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相關管理措施之決心,並讓各國了解我國在遠洋漁業管理所投入之努力。另監督我國業者及漁民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盡我國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