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養殖漁民應儘速申報災損(97.02.21)
- 發佈日期
- 97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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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澎湖縣養殖漁民應儘速申報災損漁業署本(21)日表示,2月間低溫及寒流陸續來襲造成澎湖縣漁業災損,尤其是箱網養殖海鱺及石斑魚受害最為嚴重,目前澎湖縣漁業災損已達1億8千萬元。農委會已於2月15日公告澎湖縣為辦理低利貸款及現金救助地區,請受害養殖漁民務必於2月25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鄉鎮公所提出災害申請,以確保自身權益。
漁業署又表示:澎湖縣馬公市(菜園、蒔裡)、西嶼、湖西、白沙鄉等地區箱網養殖海鱺、石斑魚凍斃受損嚴重,呂副總統秀蓮及農委會、漁業署等單位關心災情,已多次派員前往慰問漁民並協調救災工作。農委會將協助符合救助資格受災戶於最短時間收到救助金,同時,為避免箱網養殖凍斃1600公噸死魚影響環境衛生造成二次污染,農委會已同意補助澎湖縣政府與養殖漁民加速清運及掩埋死魚;對於業者短期間復養所需魚苗及資材,因需自台灣本島購入,農委會亦將在運搬費方面予以部份補助。此外,養殖業者有貸款資金上需求時,貸款金額在1千萬以內者,已協調澎湖區漁會承貸,資金較大者則協調全國農業金庫協助。
漁業署最後表示:農委會已公告澎湖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呼籲澎湖縣內養殖漁民於2月25日前儘速向所在鄉公所申報災損,以確保權益。農委會及各級地方政府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及作業程序,縮短工作時程,儘速協助救助受災漁民,期使養殖漁民能夠積極再投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