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回收,保護海洋環境(97.12.30)
- 發佈日期
- 9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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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
再生資源回收,保護海洋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深感海洋環境對於漁業生態的影響與重要性,在「健康、效率、永續漁業」之施政主軸下,期許維護乾淨海洋,經邀請各區漁會參與,發起共同宣言,「未來漁船在海上作業不污染海洋,每航次作業結束時,將使用過之廢棄物塑膠瓶、保利龍盒、電池等可再生之資源攜回,並捐贈慈善團體,以回饋社會。」,並自明(98)年1月1日起同步推動。
農委會漁業署表示,本項宣言行動可響應海洋環境保護,並落實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為落實工作之推展,經邀請行政院環保署及全省各區漁會等相關單位,召開「漁船出海作業將保特瓶等廢棄物回收」相關事宜會議,會中各漁會代表咸認為,這是一項漁業人自發性的運動,顯示漁民已深深體認到維護海洋生態環境之重要性。目前回收資源工作,在南方澳漁港有宜蘭縣佛教慈濟基金會及鴻毅志工隊等環保團體與蘇澳地區漁船業者密切配合,彼此之間的互動模式和環保經驗,可作為未來實施資源回收之區漁會參考。農委會漁業署又表示,為展現我國保護海洋生態及漁業界團結愛護海洋決心,日前全國各區漁會代表一行80餘人,由農委會陳主任委員武雄、胡副主任委員興華、漁業署沙署長志一陪同,前往總統府晉見馬英九總統。馬總統支持並讚許漁業界保護海洋漁業資源的決心,推動漁船出海作業回收保特瓶等再生資源,在總統的嘉勉下,有28個區漁會將自98年1月1日響應本項有意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