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與ECFA議題無關
- 發佈日期
- 9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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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漁業署表示,依據陸委會規劃第四次江陳會談協商議題並未包括ECFA,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係在維持我方現行境外僱用大陸船員之基本政策前提下,透過兩岸合作建立正常漁船船員派出機制,以解決現有問題,並未涉及開放大陸勞工問題,且該協議與ECFA議題並無關係。
農委會漁業署表示,依據陸委會規劃第四次江陳會談協商議題並未包括ECFA,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係在維持我方現行境外僱用大陸船員之基本政策前提下,透過兩岸合作建立正常漁船船員派出機制,以解決現有問題,並未涉及開放大陸勞工問題,且該協議與ECFA議題並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