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坦尚尼亞國扣押我船員案,政府將積極協助及營救
- 發佈日期
- 9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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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迄未接獲外交部通報或船員家屬通報
對於10月25日媒體指出『坦尚尼亞扣押我船員案』,漁業署25日表示,媒體報導前,並未接獲外交部通報或船員家屬報案。漁業署本日已洽請外交部轉請外館查證並給予我船員必要之協助及營救。船屬阿曼籍,被扣原因不明
漁業署說明,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94條規定「每個國家應對懸掛該國旗幟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術及社會事項上的管轄和控制」。報載「Tawariq 1」漁船(449噸,延繩釣)經初步查證係屬阿曼籍,並由阿曼政府提報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OTC)列入可在印度洋公海捕撈鮪魚的名單中,該船為何會遭坦尚尼亞扣押原因不明。本案事涉我兩國籍船員,政府高度重視
漁業署強調,本案有兩名國籍船員被扣,該署正設法查詢被扣船員相關訊息,並與船東及船員家屬進一步瞭解詳情,並提供必要的協助。此外,該署已洽請外交部對該兩名被扣船員提供協助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