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公告澎湖縣為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呼籲養殖業者儘速提出申請救助
- 發佈日期
- 100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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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 本(100)年1至2月間數波低溫造成台灣及澎湖地區養殖漁業嚴重損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2月9日公告澎湖縣為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呼籲澎湖地區受災漁民自公告翌日(2月10日)起10日內向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救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漁業署又表示:本次寒害澎湖縣箱網受損嚴重,該署沙志一署長本(2月9)日會同立法院林炳坤委員、澎湖縣政府鄭明源局長、澎湖區漁會歐祖蔭理事長及蔡月嬌總幹事等人前往澎湖縣五德、菜園、西嶼等主要箱網養殖區勘查寒害受損及魚屍清理情形,並與相關單位達成共識如下:1.請澎湖縣政府及鄉公所動員人力,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加速完成勘察並造冊送該署申撥救助金。2.由漁業署補助澎湖縣政府辦理清運死魚計畫所需相關經費。3.請澎湖縣政府評估適合澎湖地區養殖魚種並研擬防寒配套措施,俾協助漁民因應氣候變遷降低損失。4.對於本次與97年間重複受災之養殖戶,漁業署將協調農業金融局研議相關措施,以協助漁民復養所需資金。漁業署最後表示,近來天候異常、低溫寒害恐陸續出現,該署除請各縣市政府、養殖團體做好防寒措施外,同時為因應氣候變遷,業者應配合政府輔導措施,落實風險管理觀念,及早做好養殖漁業防寒措施,並於寒害前儘早採捕,以降低生產成本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