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偵破中油公司勞工董事陳枝章等貪污案破除內部多年積弊
- 發布日期
- 112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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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下稱高雄市處)2年前在偵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某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案過程中,發掘中油公司疑有多起高層人員集體貪瀆之重大案件,經長期偵查後,在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下稱橋頭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檢察官嚴維德、蘇恒毅指揮下,與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共組專案組,結合偵辦量能,分進合擊,共同偵破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等涉嫌貪瀆案,並查扣新臺幣(下同)二千七百餘萬元現金,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於111年5月25日偵結起訴徐漢等人。嗣高雄市處於徐漢羈押期間,疑中油公司仍有高層人員涉案,經向專案組檢察官報告後,依據相關證據資料持續蒐證擴大偵辦,更陸續追查出中油公司勞工董事陳枝章、修護組經理張子房利用職務機會與廠商勾結收賄情事,又於111年6月22日由專案組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陳枝章獲准。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再於111年7月18日起訴陳枝章、張子房及銘榮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銘榮元公司)實際負責人廖晟合等3人。
陳枝章係中油公司工會推派勞工董事,負責於董事會採購審議小組審議中油公司提交之採購預算來源、履約期程、廠商資格、招決標方式、評選項目及評分等業務。張子房係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高雄煉油廠修護組經理,竟為協助銘榮元公司及相關企業能順利得標中油公司標案,自106年起於中油公司「台中港供油中心潤滑油油槽及灌裝工程案」(預算金額4億9,354萬5,897元)、「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反應器汰舊更新統包工程(675日曆天)案」(預算金額6億元)、「永安廠增建氣化設施興建統包工程案」(預算金額23億1,720萬元)、「石化事業部林園廠NO.28鍋爐興建統包工程案」(預算金額17億7,073萬3,440元)及「RFCC CATALYST COOLER E-1101B管束組案」(預算金額8,816萬元)等標案,在招標、決標、履約、驗收之整體採購過程中,提供銘榮元公司得標或履約順利所需之協助,並以「顧問費」、「諮詢費」名義收取廖晟合提供之現金,朋分花用。
徐漢、陳枝章等人長期自恃位居中油公司高位,大權在握,竟利用主管經辦或審查每年數十億元預算採購案之機會,於每年固定辦理之所轄工場歲修採購案,安排特定廠商得標,或任由廠商浮濫報價,從中收取賄賂,貪得無厭,目無法紀,復因中油公司標案涉及專業,環境相對封閉,相關廠商顧及採購類型寡佔獨市,均敢怒而不敢言,致使前開犯嫌長年隻手遮天、營私納賄,不但敗壞官箴,更嚴重損及政府採購之公正。本案偵辦足為展現政府廉能肅貪之魄力,遏止國營事業藏汙納垢之工程弊端及收賄沉痾,對於政府澄清吏治決心,極具正面效果。
資料來源:法務部調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