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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別
- 2005-038-2-0125-0135
- 作者
- 林誠一、黃振芳、 賴銘癸、 林榮新、 陳保基、 魏恆巍
- 關鍵字
- 土番鴨、羽毛粉、胺基酸消化率。
- 摘要
- 本省家禽屠宰所產生之羽毛副產物,數量龐大,如不加以利用,將被當成廢棄物棄置。而國產羽毛粉化製工廠,加工條件不同,致使各產品品質不一,實有必要就各工廠之產品進行評估,以作為政府輔導業者改進製造流程之依據。試驗一:土番鴨0-3週齡,飼養於育雛室內,均餵飼相同之雛鴨飼糧,採任食,飲水自由供應,3週齡時逢機分為六個處理組,每組三重複,每重複20隻,公母各半。對照組不添加羽毛粉及魚粉,魚粉添加組含魚粉3.5%,但不含羽毛粉,其餘四組分別添加不同化製廠(A、B、C及D)之羽毛粉3.5%,試驗期間測定3-7週齡之採食量、體重及飼料利用效率。試驗二:14週齡土番鴨25隻,隨機分為五個處理組,每組5隻,絕食48小時後,其中四組每隻灌食40公克不同廠牌羽毛粉;另一組為非灌食組,目的為收集內源性胺基酸。收集48小時糞便以分析胺基酸含量及計算胺基酸消化率。試驗一結果顯示:對照組與魚粉添加組之採食量比羽毛粉添加組者稍多,且在5-7週齡時對照組與A、B、C及D廠牌羽毛粉添加組間差異顯著(P0.05),而3-7週齡時對照組與魚粉添加組及B 廠牌羽毛粉添加組差異不顯著,但與A、C及D廠牌等羽毛粉添加組差異顯著(P0.05),飼料利用效率方面,對照組及魚粉添加組在3-5週齡及5-7週齡有較羽毛粉添加組為差的趨勢,然而在3-7週齡時對照組與魚粉添加組及A廠牌、B廠牌、D廠牌等羽毛粉添加組沒有顯著差異外,但與C廠牌羽毛粉添加組有顯著差異(P0.05)。增重方面,3-5週齡時,以對照組最差,C廠牌羽毛粉組最好,有顯著差異(P0.05);而5-7週齡各組差異不顯著。試驗二結果顯示:各廠牌羽毛粉之胺基酸消化率平均值介於82.2-84.4%,個別胺基酸消化率在各廠牌間皆無顯著差異。本試驗於實用飼糧中添加3.5%國產羽毛粉,對土番鴨生長沒有不良影響,應可供為土番鴨飼養時之蛋白質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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