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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別
- 1996-029-2-0105-0114
- 作者
- 劉錦條、吳明哲、張秀鑾
- 關鍵字
- 豬、屠體重、屠體長、表型相關。
- 摘要
- 肉豬屠體重與屠體長是豬種改良的重要經濟性狀。屠體重為經放血和清除內臟及生殖器後的重量,即含頭、皮、腳、尾、板油之溫屠體重,為目前國內屠體評價使用之交易重。屠體長為第一肋骨前緣至恥骨前端的距離,是背最長肌的間接指標。本試驗於 1993 年 8月至 1995 年 6 月期間,分別於桃園、彰化、台南和屏東地區加工廠採樣,計測量 8841 頭肉豬之屠體重和屠體長。屠體重平均分別為 91、93、88 和 86 kg,屠體長平均分別為 83、84、82 和 82 cm。中北部肉豬屠體較南部肉豬屠體為重(P0.05)。屠體長介於 81 至 86 cm 者,有 6120 頭,約佔 69.2%;而屠體長介於 75 至 92 cm 者,則有 8801 頭約佔 99.5%。當屠體長介於 81 至 86 cm 時,其和屠體重之表型相關為 0.26(P0.0001),暗示台灣肉豬整齊度需加以評估。若將屠體依屠體長分類為 81~82、83~84 與 85~86 cm 各組時,以其最輕屠體重和最重屠體重之差距值除以該類組平均屠體重為差距率時,則以 100% 和前述差距率相減值來表示整齊度,結果發現台灣肉豬屠體整齊度僅為 73.2±2.9%,顯示本省肉豬屠體性狀尚待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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