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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別
- 2004-037-1-0071-0080
- 作者
- 郭猛德、 謝昭賢、 程梅萍、 蕭庭訓、 鄭于烽、 蘇清全、胡見龍、 陳芳男
- 關鍵字
- 排放水、電導度、豬、廢水、調查。
- 摘要
- 本研究旨在調查豬場排放水EC值,並探討符合目前相關法規排放水之EC限值。在2001年間,於台灣中南部地區共選取79戶養豬採樣戶,取自三段式豬糞尿廢水處理中各階段之處理水樣品,並收集、測定及統計分析EC值,以提供政策訂定之參考。本調查結果顯示,如只考慮畜牧事業廢水EC值,所有厭氣水及放流水之EC平均值、中間值、最大值及第三之四分值(third quartile),均符合國內「放流水標準」第二條畜牧業(一)放流水、「土壤處理標準」第四條之規定及美國豬糞尿儲存塘鹽類濃度可接受範圍,但難以通過「台灣省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及「土壤處理標準」第三條之規定。僅1.39%厭氣水及44.9%豬場沖洗水合乎「台灣省灌溉用水水質標準」EC之限值;僅23.6%厭氣水及43.8%放流水,合乎環境保護署「土壤處理標準」第三條之規定;76.4%之厭氣水及56.2%之放流水合乎「土壤處理標準」第四條之規定;72.2%之厭氣水及54.8%之放流水,合乎美國豬糞尿儲存塘鹽類濃度之可接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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