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泌乳牛於不同免疫適期施打不活化牛流行熱疫苗對抗體力價之影響
- 期別
- 2020-53-3-169-175
- 作者
- 陳一明、陳怡璇、李國華、凃柏安
- 關鍵字
- 牛流行熱、免疫適期、抗體力價
- 摘要
- 牛流行熱(Bovine Ephemeral Fever, BEF) 是牛隻重要的病毒性疾病,我國在防治BEF 策略上廣泛使用不活化疫苗,以提升整體牛群於年度易感期之疫苗保護力。本試驗以不同疫苗株之不活化疫苗進行荷蘭牛1 年2 次( A 組)或1 年3 次( B 組) 之免疫施打次數,並採集血清監測牛隻牛流行熱病毒(BEF virus, BEFV) 中和抗體力價、分析施打前後中和抗體力價上升倍數、無反應牛及弱反應牛之比例,進行免疫適期的評估,以達維護牛群健康及減少疫病發生率。結果顯示,牛隻施打不同BEFV 疫苗株後對各階段之抗體力價無顯著影響。分析牛隻施打疫苗前後中和抗體上升倍數,顯示A 組於第一劑疫苗施打後3 個月、6 個月及第二劑疫苗施打後6 個月,其抗體較施打前分別上升2.48、2.68 及1.37 倍;而B 組於第一劑疫苗後4 個月、第二劑疫苗施打後4 個月及第三劑疫苗施打後4 個月,抗體較施打前分別上升4.22、3.96 及1.87 倍;B 組於不同階段之抗體上升倍數皆大於A 組(P < 0.05)。本試驗顯示每年實施3 次BEF 不活化疫苗較2 次者可得到更高的中和抗體力價保護效果,預期可以提昇泌乳牛的使用年限及生產性能並減少經濟損失,並可作為規劃BEF 疫苗免疫計畫之參考依據。落實仔牛於4 至6 月齡時完成2 劑BEF 疫苗( 間隔4 週) 之基礎免疫,其後至少每6 個月( 北半球於3 月及8 月) 補強施打1 劑疫苗,若需確保年度牛隻具有高抗體保護力價則建議應每4 個月補強施打1 劑,即每年施打3 次不活化疫苗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