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式豬糞尿處理系統之評估─放流水質與 87 年環保標準比較(I)
- 期別
- 1997-030-4-0379-0386
- 作者
- 洪嘉謨、蘇清全、郭猛德、林財旺、徐彩煥、李啟忠、沈韶儀:
- 關鍵字
- 養豬場、廢水、放流水標準、評估。
- 摘要
- 本計畫旨在評估現行三段式豬糞尿處理之各單元功能及其放流水能否達到 87 年度畜牧業放流水標準。計畫之進行係選擇具有較完善之三段式豬糞尿處理設施之豬場,包括嘉義縣 2 戶、台南縣 4 戶、屏東縣 2 戶及台東縣 3 戶,合計 11 戶;其中 3 戶係畜試所及其附屬單位為對照組,8 戶係農友養豬場為試驗組。自 84 年 7 月開始,每場每月均採取固液分離後、厭氣處理後和活性污泥法或氧化溝法處理後水樣 2~4 次,分析 pH、BOD5、COD、SS 等項目。
經採取水樣、調查資料彙整結果,影響目前三段式豬糞尿處理水質之主要因素如下:
1.在處理設施方面,雖有足夠處理容積,但仍普遍未設置計量槽和污泥處理設施。
2.在設施之規格方面,活性污泥法處理系統之終沉池未設置角錐底、擋流板及溢流堰,而影響放流水水質。
3.在操作管理方面,大部份養豬場未設置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因此在操作上仍有困難,加上有些農友不太關心,而未定期排棄剩餘污泥及每日觀察活性污泥 SV30 之沉降性。
目前豬場之三段式豬糞尿處理,在處理設施及規格方面如參照畜試所之三段式豬糞尿處理方式設置,並於操作管理方面設有專責人員,維持正常操作管理,經三段式處理之水質,除 COD 外,如 BOD 及 SS 等管制項目,在正常操作情況下,通常可達到現行和 87 年畜牧業放流水標準。惟要全年均能達到放流水標準,在目前以生物處理法為主體之處理方式下,相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