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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別
- 1997-030-4-0329-0335
- 作者
- 劉錦條、吳明哲、吳松鎮、賴永裕、李義雄、張秀鑾
- 關鍵字
- 豬、屠體、屠體長、體型性狀。
- 摘要
- 肉豬經後腿吊掛剖腹後,稱量仍含有頭、皮、腳、尾、板油之溫體重量,以之為屠體重。再經去頭、尾及四腳,並剝皮鋸半,以後腿筋吊掛於預冷室冷卻一夜。本研究就以冷卻的半邊屠體為量測材料,先量第一肋骨前緣至恥骨前端的直線長為屠體長,若屠體長介於 81 至 86 公分者,再量測其他的 14 項體型性狀:第一肋、最後肋和最後腰椎處的背脂厚度及這三點間距離之背部長;腹部第一肋處、胸骨後緣、肚臍部最後肋對應處和鼠蹊部最後腰椎對應處等四點間距離之腹部長,並就這四點處量測背腹深;以及以恥骨前緣為基點的後腿長和後腿圍。屠體長 81 至 86 公分的 1572 頭肉豬中,依序分別佔有 17.3、20.5、19.0、19.2、14.0 和 10.0%。依屠體長分組比較上述的 14 項屠體體型性狀及屠體體重平均值差異性時,僅剝皮後量測的三點背脂無顯著性外,餘 12 項性狀平均值均隨屠體長增加而增加(P0.05)。比較背部的肋骨部長和腰椎部長時,肋骨部長是決定屠體長增加的重要部位。各屠體長組的屠體重平均為 87.2~96.7 公斤,屠體背腹深為 29.9~31.6 公分寬,後腿長為 41.6~43.4 公分長,和後腿圍為 69.7~71.8 公分大。隨屠體長增加而增加的 11 項體型性狀均有骨骼為其支架,若豬屠體長的差異導源於骨架上的差異,那麼探討骨架的發育與屠體體型性狀,將有利於大體型豬種之選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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