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餿水養豬生產利潤之調查分析
- 期別
- 1995-028-4-0245-0259
- 作者
- 呂秀英
- 關鍵字
- 餿水、淨收益、農場賺款。
- 摘要
- 根據調查台北縣餿水養豬六戶,平均每戶在養 884 頭肉豬,約投資 131 萬元作豬糞尿廢水處理,平均每頭約投資 1,575 元,平均每頭成豬分攤的固定成本約為 65 元(直線折舊法)或 141 元(償債基金法)再加營運成本、資本利息,平均總成本約需 246 元。餿水養豬戶購入 20~30 台斤的小黑豬,再飼養十個月出售,每頭飼養成本約需 6,023 元,污染防治成本 220 元,合計生產成本需 6,234 元。平均每頭成豬總收益為 6,615 元,扣除總生產成本可得淨收益 372 元,但若家工不計入生產成本,則平均每頭成豬可獲農場賺款 2,094 元。每頭生產利潤高低和經營管理的良窳及規模大小息息相關,因而若一家 3 口飼養 200 頭豬將不符經濟規模。餿水養豬為耗費較多勞力的飼養方式,但可解決社會就業問題,又可減輕家庭、餐廳廚餘污染,值得環保署重新規劃餿水收集方式,確實掌控餿水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