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基金貸放績效評估作業要點」
- 發布日期
- 98年11月24日
- 內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1月24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0985080640號
附件:如文主旨: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基金貸放績效評估作業要點」第四點如附件(odt檔案(連結失效),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附表部分
1、評估項目第2項「季檢討報告暨政策推動績效提送時程」配分由原15分修正為10分。
2、評估項目第3項修正為「受益戶指標」,配分由原20分修正為25分,其評估基準除保留原評估基準並標名為「(1)受益戶達成率」,配分維持20分外,新增「(2)受益戶數占總貸款戶數比率」,配分5分。
3、評估項目第4項「政策推動績效」原列3小項評估基準由原綜合配分修正為分別配分;另評估基準「產業技術輔導」修正為「產業輔導」。
(二)本要點第4點「受益戶達成率」修正為「受益戶指標」。
二、98年度起農業發展基金貸放績效評估依本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