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會員代表名額應如何產生?又各選區之會員代表名額應如何計算案,漁會會員代表應按改選前選舉人名冊公告確定後之會員人數產生之,此為漁會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明定,又同細則第三十三條對區漁會會員代表規定之名額應依選舉人名冊公告確定後之會員人數計之,並送主管機關核定;至會員代表是否為一定數,法無明定,為維公平合理,宜就該會員人數所列不同級距依比例產生。又各選區會員代表數之計算方式宜由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妥為規範。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九四一三二○一七○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