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漁會召開總幹事工作會報,聚焦專業漁業權調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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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3年度第1次各級漁會總幹事工作會報4/17於全國漁會舉行,漁業署署長張致盛、副署長王正芳、中華民國全國漁會總幹事林啟滄都蒞臨現場,農金署、水試所、全國農業金庫、漁保社及農信保等也都派員參加。
因應漁業署近日針對現行「漁業權執照審查核發作業要點」進行修正,為了讓相關法規更加完善,這次會議特別就專用漁業權調整原則進行交流。
張致盛表示,過去專用漁業權由地區漁會或漁業合作社申請取得,依法10年換證1次,但從109年起,部分漁會申請換照時卻未如往例核發。對此,漁業署多次與農業部溝通,將朝改善專用漁業區內的資源管理方向修法,張致盛也說,過程中如果有其他需要修正的地方,未來都可以再進一步討論。